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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仰

2000-03-21 来源:光明日报 李德顺 我有话说

信念、信仰和理想属于价值观,它们在人的意识中有无限多的层次和形态,有其不同于认识、知识和科学的特殊表现及规律。只有掌握其特殊表现及规律,才能保持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性、深刻性,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文化建设的针对性。

信仰是价值观念的一种基本形式

在人类不断地追求和创造价值的历史活动中,人们的价值意识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价值意识包括欲望、动机、兴趣、情感等非理性的形式,也包括意志、信念、信仰、理想等理性化的形式。它们都从不同层次上反映着人与世界的价值关系。特别是其中具有自觉意识的价值观念(有时简称价值观),是人的社会存在和价值实践的思想形式。价值观念驱动和引导人的价值实践。人们总是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念去生活。一个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念,构成它所特有的文化文明形态的精神实质和显著标志。

价值观念即观念形态的价值意识,是指人们关于生活中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理想等思想观念的总和。信念、信仰、理想等共同构成的价值观念,具有自觉的理性思维和观念化的特点,能够吸收和凭藉知识的成分比较直接地构成一定明确、系统而完整的社会思想形式。

信念,即人对某种现实或观念抱有深刻信任感的精神状态。信念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实际地体验了怎样想和做才有益、有效的基础上,自然地形成的一些思考和行动的模式。它的内容,则是对现实和观念所作的价值判断和推论。凡是信念,它所揭示的内容总是同人们“应当”持有的态度和“应当”采取的行动有关。信念往往是具体的,可以表现为人对一时一事的现象持有某种观念和态度,也可以表现为对宇宙人生的总体性、普遍性的观念和态度。当它成为人的一定总体性、普遍性的观念和态度时,信念就成为信仰。

信仰,是人们关于普遍、最高(或极高)价值的信念。一方面,信仰是一种信念,具有信念的基本特征,即对于某些尚未被实现和证实的客观状态、观念等等的确信。另一方面,并不是任何信念都能成为信仰,信仰是信念的一种特殊的、强化的、高级的形式。信念只是一种意念,信仰则是一个整体性的精神姿态、一种综合的精神活动。信仰使人的整个精神活动以最高信念为核心,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精神导向,并调动各种精神因素为它服务。不论人们以什么为信仰对象,信仰这种精神形式的特征,都在于把某种价值信念置于思想和行动的统摄地位上,成为价值意识活动的调节中枢。信仰是人生的“主心骨”,是人的全部价值意识的定向形式。人不能没有信仰,没有信仰的生命就等于没有灵魂。但是,信仰的确立,并不在于对某种抽象观念的追求,而在于对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和生存发展方向的把握。人们信仰什么(譬如神、自然、科学、道德、未来的美好社会等),归根到底反映了人的这种把握的程度。因此,信仰也有自觉与不自觉、科学与不科学、先进与落后的区别。恩格斯说:“即使最荒谬的迷信,其根基也是反映了人类本质的永恒本性,尽管反映得很不完备,有些歪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647-648页)。例如,在欧洲中世纪,强烈的宗教信仰曾笼罩了一切,“但是人还是不了解,他在崇拜自己的本质,把自己的本质神化,变成一种别的本质”;因此当伴随着工业革命的新时代到来时,由于原有的“信仰逐渐削弱了,宗教随着文化的日益发展而破产了,人处在这种不自觉而又没有信仰的状态,精神上会感到空虚,他对真理、理性和大自然必然感到失望”(同上,第651页)。这就告诉我们,信仰不像个别信念那样可以通过个别方面的实践形成和改变,它实际是由人们的全部社会条件、经历、知识以及能力所决定的。信仰主要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受社会文明的发展和传播的影响。因此,要确立科学的先进的信仰,需要经过几代人自觉的探索、总结和反省才能够形成,并且需要自觉地以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以人类的全部科学和文明成果为基础。

理想是价值意识的最高范畴,它是以一定信念和信仰为基础的价值目标体系。这种目标体系以关于个人或社会的未来形象为标志,为人的价值追求提供着自觉的典范或“样板”。从内容上看,理想是信仰中最高(或极高)价值目标的具体形象;从形式上看,理想则是知识、逻辑与情感、愿望、目的等等的统一,是对现实的反映与对未来价值预测、价值追求的统一。理想的培育、确立和追求,是人的精神生活的最高层次。崇高人生理想的实现,是人的生命的最高自我价值;崇高社会理想的追求和实现,则是人的生命的最高社会价值。古往今来一切仁人志士,正是在为崇高的理想而奋斗中成就了人生的伟业。建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振兴和人类解放的前途,是当代中华儿女的崇高理想。

如何看待当前社会上的信仰状况

进入20世纪后期以来、特别是本世纪末的一个重要现象,是价值观念的反思、变革和冲突,正日益成为一个具有全球性、时代性的突出问题。在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也必然地包含和预示着价值观念领域的深刻变革和发展,要求建设起一套与之相应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体系。这是当前形势的总特征。但是,由于思想准备、特别是有关理论准备的不足,导致了思想舆论的引导不到位,使人们不一定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这个总的形势,并以及时更新的观念来思想,而是往往以自己原有的或已习惯了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心理来应对现实的变革,因此,一些人感到困惑、茫然乃至失落。比如,“法轮功”事件,就是在这种形势下,用某些歪理邪说迷惑住一些人的。

变革、更新、转型时期,是最能考验人们原有价值观念和信仰的先进程度、自觉程度、牢固程度的时期,因此也是反思、校正和充实它们的紧要关头。不论自觉与否,在这样的时候人们都必然会有所思考、比较和鉴别。我曾在十二年前(1987年)的文章里谈到一点经过调查研究的感受,认为我们社会的价值观念领域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其主要的特征和趋势有三点:一是主体化、个性化增强;二是多样化、多元化(多元化是一种实质性的多样化)趋势的明朗化;三是务实化的倾向日益增强。这些年来的事实进展,可以说上述特征表现得更具体、更明朗了。这些变化特征当然也都会在信仰的层面上有所反映。

常听到一种议论,认为现在人们不大讲信仰了,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削弱了,等等。一个未加思考的言外之意是,似乎以前人们很讲信仰,并且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都很坚定。我觉得这种说法缺少冷静深入的分析,至少没有对几个切实的问题做出必要的研究和交待:

其一,人们讲不讲信仰的标志是什么?是口头所说的(特别是大家都一样说话时),还是内心深信的?是自觉明白的,还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是深刻、系统、一贯的,还是浅层、实用、表象的?等等。在信仰问题上,这些质和量的差别是很重要的。由于有这样的差别,所以会出现“虽然大家都一样喊信仰什么,但一遇到考验时,就表现出各自不同”的情况。我以为,过去由于不注意少数先进人物的觉悟与大多数普通群众的觉悟之间的差别,未能深入验证宣传教育声势与客观实际效果之间的差别,特别是未能根据实践的发展随时把握住人们实际体验和心理的变化等,我们以往曾对某些东西估计过高。这样往往导致忽略视野以外的存在,降低对自己工作的要求,并且导致对形势的判断缺乏深刻一贯的逻辑。

其二,我们过去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的问题解决得怎么样,科学不科学、完整不完整、准确不准确、切实不切实(与现实的群众生活结合得紧密不紧密)?如果问几个这样的问题,那么就不能不有一种反思的意识,承认我们过去有些确实如邓小平所说的“没有弄清楚”。比如在“贫穷是不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上,就曾没有弄透想清楚,原有的理解同马克思的论述有差距,同广大群众的愿望也有差距。在这种情况下要大家坚信的东西,就可能不很落实,而且还同现在的改革开放有冲突。比如现在弄清楚了的一些问题,包括邓小平理论所讲的社会主义本质和初级阶段观念,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改革措施和行动等,在旧观念来看却会觉得与信仰无关,甚至相冲突。

应该看到,邓小平理论的形成,意味着我们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解有了新的高度,因此我们的信仰也有了新的内容、新的角度。总的说来,我们主导的科学社会主义信念和信仰是前进了,是更深入、更具体、更全面了。

其三,人们的信仰是离不开现实和实践的。心里想的和口头上说的,如果没有现实的东西不断地加以证实和强化,就不能保持坚定的信念和信仰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走向兴旺,这是巩固信仰的最好条件。但是还有问题,还有困难和失误,特别是还有腐败现象,这些又是起抵消作用的因素。所以要做到巩固信仰,就要依靠群众共同努力,不断地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增强信心。

总之,一方面我们应该了解,信仰本质上是自由的、主体性的,因此社会上信仰现象的多样化从来就是一个基本的现实,不要因它表现出来就惊惶失措,而要探索和发展面对多样化局面加以正面建设的新方法、新形式;另一方面也应该坚信,因为科学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和人类发展规律的,所以它必然在生活实践中成为主流。这也应该是共产党人应有的信念和信仰。

加强信仰的科学化建设

事实证明,我国政治稳定大好局面的巩固发展、改革开放正确决策的贯彻实现,都离不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需要有一个健康、团结、积极向上的思想环境。而同“法轮功”邪教的斗争,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在日常生活信念和信仰等价值观念、精神生活的领域里,还面临着严重的挑战,还有大量的问题需要解决。“倡导科学、反对迷信”无疑是一个最重要的、基础性的环节。而加大信仰科学化建设的力度,是我们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信仰的科学化,可以理解为“对科学的信仰”和“科学地对待信仰”两个方面。人类最好、最有效的信仰,只能来自科学,依靠科学。我们的共产主义信仰来自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人生的其他一切合理信念和信仰,也是只有依据科学才能获得最大的生命力。既然如此,那么就要高度重视在全社会倡导科学。而“倡导科学”的涵义,不应该仅仅理解为“普及科学知识”,它的更重要方面,是指“弘扬科学精神”。

科学,包括各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等。马克思主义指出,科学活动的特征是“理性地处理感性材料”,而其根本方向和目的,则在于“实事求是”──如实地反映世界的本来面目及其规律,从而达到真理性的认识。科学对于人类的伟大意义,不仅在于它不断地提供着我们所需要的关于世界各个领域的丰富知识和真理,更在于它代表和倡导着一种健康积极的人类精神。──“实事求是”四个大字,是全部科学和科学精神的核心与实质。科学的这一本质必然要求人们,要坚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反对唯心主义;坚持用世界本身来说明世界的无神论,反对在世界之外寻找原因的有神论;坚持尊重事实、尊重规律、从实际出发,反对无视客观存在、从意愿出发的主观臆造;坚持实践的唯一检验标准和理性的批判态度,反对任何迷信、武断和盲从。正因为如此,科学历来是反对各种迷信欺诈和精神奴役的最有力武器。而自从有了科学以来,反科学和伪科学则成为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制造迷信、实行欺诈和精神奴役的最主要工具。科学与迷信的斗争,关系着人的命运、社会的前途。因此,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的氛围,不能不成为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项长期的和坚定不移的任务。

我们知道,由于人类的科学知识和成果总是有限的,而且正如爱因斯坦所总结的:人类得到的“已知”越多、越广泛,那么就会发现在它们之外,我们面对的“未知”也越多。因此,人类将永远会有不能仅靠现有知识来回答的问题。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原理和科学精神的原则告诉我们,科学的发展和人类认识世界能力的发展,本质上是无限的。我们完全应该、并能够用科学的精神和手段去面对未知世界,探索未知世界,不断扩展和深化科学知识体系。科学上的“未知”领域,不是也决不应该是迷信邪说的领地。而一些具有高级专业知识的人也曾受到歪理邪说的欺骗,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坚定自觉的科学精神,忘记了科学的理性批判和检验原则。因此,当他们面对自己专业知识领域之外的问题时,“有知”也成了“无知”的俘虏。这一教训是深刻的。

“弘扬科学精神”还包括要科学地对待一切非科学、非理性的东西。科学不能代替价值和价值观念,但能够深入地研究说明价值观念并指导其建设。我们要重视用科学的、全面的态度去对待那些不属于科学认识、知识领域的现象,如兴趣、愿望、情绪、信念、信仰等,给予适合其特点的积极引导。

将“弘扬科学精神”这一导向加以制度化、操作化的落实,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健全和完善科学的社会评价机制。这些年来,社会上的思想文化现象呈多样化、多元化趋势,而相应的社会评价、特别是科学评价的机制却不够健全有力。因此在思想文化领域里,常常缺少必要的“过滤、消毒、提炼”程序,而较易形成一窝蜂的“热点”、“浪潮”,不利于分辨优劣、澄清是非。一旦有误,则贻害必广。

所谓科学评价,包括自然科学技术评价和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在内,简单说就是依据科学学说体系的规则和标准进行评价。科学评价的核心,是解决对象本身各种意义上的“真实性”问题,包括:事实发生和存在的真相、依据、条件、范围、变化的可能性空间以及主导趋势等;哲学社会科学评价还可以进一步提供其思想理论性质和意义、可能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等分析。事实判断是价值判断的前提和出发点。对有重大影响或争议的社会问题,要首先落实其科学评价的程序,让科学评价先于(经济、政治、道德等)功利评价进行,让专家的各种意见先于决策领导人(特别是有关部门和基层的领导人)的意见提供出来,以便进行综合、比较和选择,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再来权衡价值(判断好坏得失,决定弃取对策)。这样,才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在思想文化领域里,我们尤其需要健全这样的科学评价机制,才能造就健康积极的精神生活,防止伪劣文化的泛滥,避免或减少由于科学根据不足而失准。我们既要坚持“双百方针”,又要发挥国家意识形态的主导作用;既要充分保护和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又要充分发挥科学和科学精神的作用,提高大众日常精神生活的质量和水平。只要充分依靠完整意义上的科学和科学精神,就能够奠定良好的基础,开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无论是倡导科学精神还是确立科学的价值观念,都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这不仅因为,哲学社会科学本身也包括在大的“科学”范畴之内,它们也无可置疑地体现着人类的科学精神;更因为,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担负着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崇高使命,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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